关于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申请选房的公告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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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申请选房的公告

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关于加快解决城区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第二批配租选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范围及申请方式

以下范围内在凤山城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5平方米的(三孩以上或三世同堂)人员。

1.从事公共教育、医疗、交通(公交司机)、公安(辅警)、环卫工人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人员。此类对象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从事出租车、物流快递、外卖配送等行业工作人员。此类对象中,外卖配送行业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杨丽,电话:13635888132)提出申请,其他对象向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丹宇,电话:13986531299)提出申请。

3.社区工作人员。此类对象向凤山镇(联系人:周志宏,电话:13995925547)提出申请。

4.其他从事公共服务的事业编制人员及临聘人员。此类对象向所在单位办公室提出申请。

5.其他有稳定就业且在城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此类对象向人社局(联系人:李亚强,电话:15377117788)提出申请。

6.县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科技型企业工作人员。此类对象向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人:胡秀松,电话:18934636655)提出申请。

二、申请及选房时间

提出申请时间:2022年12月5日上午12时之前

选房摇号时间:2022年12月5日-6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房源位置及租金、物业费标准

(一)租金。前五年不变,五年后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由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前五年租金分别为:

1.广源锦苑,邻城南小学,租金每月每平米6元。

2.罗田阳光,拨云尖公园临大别山大道出口,租金每月每平米5元。

3.兴旺家园,邻大别山客运站,租金每月每平米4元。

4.城区其它22套房源,租金每月每平米6元。

(二)物业管理费。楼梯房每月每平米0.6元,电梯房每月每平米1.2元。

四、配租方式

本次参与配租的房源分为先租后售和只租不售两种类型。

先租后售承租人租住满五年后可以回购所租住房源,承租人五年所交的租金可以抵算购房款。五年后回购如高于现状各楼盘市场价,按现状市场价确定;如低于现状市场价,按五年后市场价确定。五年以后市场价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价格后由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承租人也可以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转为共有产权住房的首次购买产权份额不低于70%产权。

鼓励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采取合租方式申请。

五、房源装修

(一)只租不售房源:

1.按600-800元/㎡的标准装修,水电气、门窗、地板、厨房、卫生间等装修到位,可满足居住生活需求。

2.遵守广源集团丰源公司相关管理和规定,签订相关承诺书。

(二)先租后售房源:

1.广源集团丰源公司统一委托装修公司按800元/平方米方案进行装修,公服人员可以调整装修方案,但超出800元/平方米标准由公服人员自己承担。

2.装修期间公服人员可以与广源集团丰源公司一并对装修质量及物有所值进行监管。

3.五年后购房时装修款按800元/平方米的60%即480元/平方米支付给广源集团丰源公司。

4.五年后公服人员可以选择不回购,但调整装修方案增加的装修款不予退还,且不得损坏。

5.五年后回购时公服人员自己要承担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

6.遵守广源集团丰源公司相关管理和规定,签订相关承诺书。

六、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各行业人员的选房申请。申请对象及申请方式由县人社局负责释疑,联系人:李亚强,联系方式:15377117788;房源位置、租金、物业费标准以及房源装修由县广源集团负责释疑,联系人:徐吉琳,联系方式:13872022066;配租方式由县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负责释疑,联系人:陈吉林,联系方式:18986527333。

特此公告。

罗田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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