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山城区设立临时服务点的通告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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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山城区设立临时服务点的通告

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助力复工复产,改善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决定在凤山城区部分地段设立临时便民服务点,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遵守法规、文明经营原则,严格按照指定区域、规定时间、核定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自觉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禁止噪声扰民。不得损毁园林绿化树木、花草,不得污染路面,不得随意扩占,不得超出经营类别范围,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临时划定的便民服务点,实行划线规范、挂牌管理、持证经营。同时,鉴于凤山城区街道狭窄、车辆拥挤、人流量大,为了确保道路通畅、行人安全,禁止出店经营、禁止占道经营。

二、设置地段和时间

对原有的果蔬服务点,维持现状、规范经营、严格管理。新增临时便民服务点主要以经营日用小百货为主,经营时间暂定为2020年7月22日-2020年12月31日,服务点设置地点及服务时间具体为:

(一)巴源广场临时小百货经营点。(18:00-22:00)

(二)凤城广场临时小百货经营点。(18:00-22:00)

(三)拨云尖东入口临时小百货经营点。(18:00-23:00)

(四)城西广源商城前划定小百货经营点。(18:00-22:00)

三、具体要求

所有参与便民服务点经营业主必须事前向县城管执法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文明经营承诺书”,自备垃圾收集容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临时便民服务点的交通安全、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严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和“三无”产品,所有经营业主必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县城管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警、园林绿化等部门安排执法管理人员现场监管,确保临时便民服务点规范经营、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公共设施保护良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对不服从管理、乱占摊位、经营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阻碍公务人员执法管理或暴力抗法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

罗田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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