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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森林防火!每个黄冈人都是万里林海守护者!

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

消除火灾隐患,切勿害人害己

引发森林火灾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链接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转发!扩散!提醒!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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