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返回凤山城区居民须知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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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返回凤山城区居民须知


一、返回凤山城区实行严格管控,坚持非必须不接收的原则,安排确因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回城的居民有序回城。所谓特殊原因包括:照顾赡养重病重残老人、重病患者治疗、孕产妇产检、直系亲属处理丧事、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上网课、教师网上教学、经县指挥部批准的复产复工企业用工等。

二、确诊病例及其家庭成员不得申请回城,有疫情的(社区)村人员审慎流动。

三、必须由现居住地社区(村)医生对家庭全体成员现场检测体温、现居住地和目的地社区(村)签字盖章同意后方可回城,到达目的地后凭审批后的《罗田县境内人员流动申请表》方能进入小区(卡口),并将申请表(纸质或电子)交所在小区(卡口)值守人员接受查验、体温监测、登记报到。

四、回城后必须接受所在社区的全封闭管控,除就医等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得外出。在全封闭管控期间,城区所有商店一律不对外营业,居民不能外出购物,基本生活物资实行网上订购和线下代购服务,每个小区都安排有购物联络员;提倡居民厉行节俭、共克时艰,切实减轻城区生活物资保障服务压力。

五、回城后应及时加入网格小区(村组)的微信群,主动配合社区(村)做好居民健康体温监测排查,每天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上报体温,如有发热、咳嗽、胸闷、腹泻、眼痛等异常状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到指定医院就诊。

六、申请回城办理流程:现居住地社区(村)医生对申请回城家庭全体成员现场监测体温(医生必须签字)→现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主任签字审批→申请人通过微信联系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并上传申请表→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初审→镇指挥部调度审批→凭现居住地、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审批盖章后的申请表(纸质或电子)通行→到目的地社区(村)卡口网格(小区)接受查验、体温监测、登记报到。

七、实行有序回城、错峰回城,严控每天回城人数。在回城时间上执行当天申请、镇指挥部晚上调度审批、调度审批后方可回城的居民县内有序流动政策。

八、以上须知,请大家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


凤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县内流动审批流程操作指南

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32号通告要求,结合凤山城区防疫工作实际,特制订《县内流动审批流程操作指南》。

(一)出城审批流程(接受现场申请,依规办理)

现居住地社区(村)医生对申请出城家庭全体成员现场监测体温(医生必须签字)→现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主任签字审批→申请人通过微信联系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并上传申请表→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审批→凭现居住地、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审批盖章后的申请表(纸质或电子)通行→到目的地社区(村)卡口(小区)接受查验、体温监测、登记报到。

(二)回城审批流程(接受网上申请,严格管控)

现居住地社区(村)医生对申请回城家庭全体成员现场监测体温(医生必须签字)→现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主任签字审批→申请人通过微信联系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并上传申请表→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初审→镇指挥部调度审批→凭现居住地、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审批盖章后的申请表(纸质或电子)通行→到目的地社区(村)卡口网格(小区)接受查验、体温监测、登记报到。

特别提示:1、在疫情期间,每户仅办理一次县内流动审批手续;2、对于需要亲属往返接送且经审批同意的必须在申请表上做备注说明,并仅限于当天有效。


凤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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