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控制疫情传播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就强化隔离治疗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按照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原则,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坚持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统一调配,确保所有确诊、疑似和留观病人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观察治疗。被隔离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对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协助依法强制执行;涉嫌违法的,依法从重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