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号)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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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接触或可能接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排查对象、隔离观察对象、疑似或确诊病例及其污染环境的所有人员(含医务人员、公安民警、基层干部、网格员和普通民众等)均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保持接触距离等措施,现将个人防护指南通告如下。

一、医务人员

(一)在车站、路口进行卫生检疫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需要接触患者时,加戴乳胶手套;加强手卫生(使用皂液在流动水下洗手或擦拭免洗手消毒液)。

(二)开展发热可疑病例进一步排查、流行病学调查时:采取二级防护,如测体温等1米以内近距离接触时,戴工作帽、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每次佩戴应进行密合性检查)、护目镜或面罩、手套、穿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

(三)开展临床救治时:采取二级防护,如需进行气管插管等高危操作时,在二级防护基础上,将防护口罩和护目镜换成面罩或全面罩型呼吸防护器或采取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系统。

二、公安民警

(一)在车站、路口设卡检查或在执勤点执勤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加强手卫生(使用皂液在流动水下洗手或擦拭免洗手消毒液)。需要接触发烧人员时,加戴乳胶手套,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二)配合开展入户调查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与监测对象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加强手卫生(使用皂液在流动水下洗手或擦拭免洗手消毒液)。发现疫区返回的发热可疑病例时,迅速联系就近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转送病人。

三、基层干部、网格员

配合开展入户调查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与监测对象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加强手卫生(使用皂液在流动水下洗手或擦拭免洗手消毒液)。发现疫区返回的发热可疑病例时,迅速联系就近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转送病人。

四、普通民众

(一)非疫区返回人员。尽量不串门,不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出门戴口罩,如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口罩紧缺时,普通口罩也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注意营养,适度运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烧、咳嗽、气促等可疑症状,应迅速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并主动向社区(村)报告情况。

(二)疫区返回人员或居家隔离人员。应居家单间隔离居住14天,避免与家人接触,保持居室勤开窗,经常通风,多洗手,采取送餐,定期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消毒。注意营养,适度运动。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烧、咳嗽、气促等可疑症状,应迅速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并主动向社区(村)报告情况。

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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