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公安局开出今年首例禁鞭罚单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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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公安局开出今年首例禁鞭罚单

1月9日上午,罗田县公安局向违反城区禁鞭规定的行为人潘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潘某成为我县今年首例因为违反城区禁鞭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市民。

潘某是凤山镇三里桥村人,今年1月8日晚9点左右,有群众报警反映潘某家有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县公安局民警联合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经过现场查实,确系潘某燃放。据潘某交代,当天因其侄女出嫁,为图个喜庆,他抱着侥幸的心态在当晚将5000响的冲天炮全部燃放。

由于潘某在禁鞭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已造成不良影响,县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00元的决定。

据了解,县公安机关将在春节期间加大城区禁鞭工作,通过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城区禁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耐心教育引导,对反复教育不听劝阻的,一律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坚决维护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县公安局副局长丁学文表示,下一步公安部门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凤山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依照相关法律从快从严查处违规燃放鞭炮行为,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向禁鞭办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将给予500元经济奖励,举报电话110。

 


(作者:赵坦 实习生:陈佳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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