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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第二届中国网络法治高端论坛顺利举办

转自: 网络治理研究院 武大网络治理研究院 

2019年11月2日,第二届中国网络法治高端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北京华夏电通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巿律典通科技有限公司协办。来自最高检技术信息中心、外交部条法司、湖北省高院、湖北省网信办、武汉市网信办等政府部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南大学、新疆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腾讯安全管理部、阿里研究院、美团点评、京东法律研究院、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律典通科技有限公司等实务部门以及多个单位的众多实务官员、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对人工智能时代网络空间治理的未来发展进行探讨。

 开幕式

11月2日上午9时,本次论坛正式开幕。开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孙晋教授主持。

致辞环节中,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夏义堃指出在万物互联的数字化时代,如何在网络空间里建立一个开放规范、竞争有序治理规则,需要来自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一起进行开放性的学习探讨,共同推动中国的网络空间治理,搭建网络社会治理结构。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联席院长冯果教授表示,网络时代的到来对法科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新的挑战,创办网络治理研究院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回应社会对高端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应对网络时代有关的法治与法律学术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钟福雄表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武汉大学作为最高检2019年确定的16个行政检察研究基地之一,应当找准研究方向,抓住焦点问题,共同推动我国法治科技、信息化的全面发展,维护网络安全和国家利益,努力为全世界提供具有中国特色智慧的方案。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吴海文指出,切实实现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正确把握信息自由流动与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有机统一,坚持继承与创新并行、发展与安全并重、当下与长远并举,针对当前网络领域突出紧迫问题,制定务实管用的法律规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指出,本次论坛议题紧扣时代脉搏,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互联网大会中提出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司法机关与高等院校均应承担起引领网络新业态、回应司法新实践、把握改革新机遇的重要使命,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湖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网络治理研究院联席院长王中桥表示,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提出要筑牢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保障。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成立一年以来,以“聚焦重大问题,服务国家战略”为宗旨,更好地让理论走进实践,让实践充满理论的思想智慧,并在这两者的结合上寻找新的变革发展与创新。北京华夏电通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祁之力谈到,华夏电通公司立足于司法领域,通过不断的努力助推司法审判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依托法律领域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打造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助力国家打造智能、高效、公正的司法环境,为司法信息化转型升级保驾护航,矢志不渝的推动司法信息化建设。

开幕式后,所有参会嘉宾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门前合影留念。

第一单元

参会代表合影后,第一专题“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新发展与跨境数据流动”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黄志雄主持下正式开始。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法律顾问、英国埃克塞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Kubo Mačák介绍网络空间治理的发展进程,他认为西方的多利益攸关方模式与中国的多边主义在竞争中具有趋同共存的迹象,并立足于UN GGE和OEWG谈判展望未来进程。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许可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的跨境数据展开演讲,他表示,针对境外数据收集,考虑从传统地域管辖向保护性管辖跨越,针对数据的跨境传输,以个人权益而非国家安全为基础,综合考量数据利用,相关数据跨境的制度设计成为关注点。荷兰蒂尔堡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赵波以个人地理位置数据保护为主题,对比美国欧盟相关立法保护现状,他认为地理位置信息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背景下,将给个人隐私带来更大的风险,需要引起立法的重视。公安部十一局法制处副处长卢雪娜则从我国数据安全面临的威胁和风险出发,进一步说明数据已成为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热点问题”,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和联合国网络犯罪政府专家组等从国际层面对数据安全、数据跨境进行了相应的讨论,她对最后对当前数据安全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了梳理:如尚未确立数据主权制度、缺乏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护制度等,并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法律设想。腾讯安全管理部法律专家陈慧慧以国家安全和产业发展的价值平衡视角,分析美国、欧盟、中国跨境数据政策的利益博弈与冲突,并就我国如何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出个人的建议。英国埃克塞特大学高级讲师Ana Beduschi在其视频中结合人工智能大背景谈论欧盟GDPR数据与隐私保护,从人工回圈(Human in the loop)和全自动化(full automation)的角度讨论数据保护以及数据隐私的相关问题,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设想。

在评议环节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刘洋认为上述发言的共同点,不管是保护性管辖、长臂管辖、数据主权或者个人地理信息讨论相关跨境数据的规制,在实质上讨论了两个问题:第一个在国内进行什么样的立法,但实际上需要纳入国际竞争环境中考虑,这样的立法最终会形成什么样的效果。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后王铮则指出,从国内角度出发,如何系统地完善,对全球治理各国从不同价值理念出发,如何将数据保护好,但又不成为数据鸿沟,也是当前各国需要探索的问题。

第一单元发言评议结束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黄志雄教授与英国埃克塞特大学法学院Kubo Mačák副教授共同发布“国际网络法工具箱”(International Cyber Law Interactive Toolkit),并且对“国际网络法工具箱”的具体运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司法信息化”由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罗昆教授主持。来自郑州大学法学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律典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威科亚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东政法大学、武大网络治理研究院、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武大信息管理学院的近二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州大学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针对“大数据与裁判规则”进行了演讲。他分析了司法大数据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以及发展的困难之处,指出培养优秀的计算机和法学双修的人才是促进司法与信息化更好结合的重要方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处处长李智华介绍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实务中是如何运用司法信息化的,并分析了司法信息化便利了诉讼当事人,提高了司法机关工作效率等诸多的好处。北京市律典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孟宪凯从企业实践的角度讲述了关于司法信息化系统建设,企业所进行的一系列探索以及取得的成果。北京威科亚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江以“AI助力司法信息的实践应用”为演讲主题,阐述了人工智能对法律工作所带来的便利。华东政法大学特聘副研究员韩旭至针对“智慧司法”提出了几个令人深思的疑问,并指出在推进“智慧司法”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智慧司法”可能带来的问题。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庄汉既指出了人工智能在司法工作中值得关注的重点,也指明了智慧法院建设中的难点与问题。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新疆分院研究员、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镇疆则讲述了人工智能在介入司法信息化中的必要性与益处,但也关注到人工智能应用到司法中,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点评环节,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姬东鸿教授从人工智能的定义与人工智能的作用进行了讲解,他认为虽然人工智能具有强大功能,但指出人工智能仍然不能代替人类从事某些方面的工作。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院长、青年长江学者陆伟教授谈到人工智能与行业的结合是种趋势,如何把握好二者之间良好的融合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并在点评中着重提到提到人工智能的发展不能违法这一底线。

会议由罗昆教授做最后总结。罗教授指出对待技术的发展,我们要持开放包容的态度,要重视加强跨专业深度合作,审慎地逐步推进司法信息化与智能化的发展。会议现场气氛热烈,嘉宾积极发言。与会嘉宾一致认为,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交流探讨,期待后续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

第三单元

第三单元“平台经济法律治理”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原国家发改委价监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主持。

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侯东德教授对美国网络安全战略的演变、内容及特点进行了解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我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性分析,提出我国应承担网络安全治理的大国责任、在具体完善措施上坚持循序渐进的策略等完善我国网络安全战略的建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韩伟教授以“平台扼杀式收购的监管理据”为主题发言,分析了欧盟创新损害理论面临的争议,提出创新损害理论的三种创新思路,并对我国是否应当将“创新”新增为《反垄断法》立法宗旨之一、新形势下如何协调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对创新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展望。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吴太轩教授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消费者利益考量角度出发,对消费者及消费者利益进行了解读,她认为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应当优先考量消费者利益,并且在优先考量消费者利益时要注意准确判定消费者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平衡消费者与竞争者利益两个问题。阿里研究院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崔书锋以“互联网平台治理中的竞争问题初探”为主题发言,他认为整体上中国的互联网企业竞争比较激烈、效率比较高、创新比较快,不存在垄断问题,因此对中国互联网企业不应当进行反垄断。京东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李丽以京东公司为例,分析了京东在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细化实施细则、赋予平台一定的判定权利、适当引入担保和反担保机制等对电商法修订的建议。美团监管与发展部竞争政策总监曾雄分析了数据可携权在欧盟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数据可携权在国内移植的可行性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阐释。

随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叶明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李国海教授分别就上述发言做了精彩点评。叶明教授认为本单元提出的新的问题、新的观点对学者做研究非常有价值,引发了新的思考。李国海教授认为各位发言人均非常负责地分享观点,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从消费者、经营者、平台等众多角度,市场垄断地位、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讨论,极具价值。

闭幕式

论坛闭幕式由武汉大学教授、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皮勇教授主持。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联席院长冯果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深入总结。他表示本次论坛给我们呈现了诸多新思想、新观点,对于网络空间治理问题精准的分析、理念的创新、制度的现状和未来的改进都体现于本次会议中。在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以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有效调节网络空间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和主体行为,并将技术规范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则,从而形成全面、充分且有效的网络安全法律治理体系。最后冯院长再次对与会嘉宾于百忙之中抽空莅临本次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继续关心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的发展,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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