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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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6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建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向东、程金平、何俊华、胡东春出席会议。县委委员、常务副县长胡朝晖,县委委员、副县长胡盼、王风华,县人民法院院长胡福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艳如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保险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全县河道流域生态保护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罗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免去李江陵的罗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郑耿的罗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免去汪涛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赵国营的罗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免去高志兰的罗田县人民法院白庙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方光明为罗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命崔伟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方光明和崔伟在宣誓室接受《任命书》文本,并向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善于”,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改进作风,加强履职服务管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切实加强对代表作风的培养,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力戒“要、吹、捧”等不正之风。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真实反映群众诉求,积极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扶贫政策是否落实,“绣花”功夫是否到位,发现问题是否解决等方面的工作,认真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深入推进“代表行动”活动的开展,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

会议还集中开展了财税金融知识学习。

(作者:赵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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