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商贩盗挖野生兰花被抓获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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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商贩盗挖野生兰花被抓获

近日,我县林业部门积极开展“春雷护绿”行动,加大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抓获了一名非法盗挖贩运野生兰花的犯罪嫌疑人。

3月3日晚,县林业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凤山镇晒谷石村一辆满载野生兰花的小型货车,准备从高速公路出境。凤山镇林业站会同森林公安分局和林政执法大队连夜布点,在凤凰关水库路段将嫌疑人陈某成功拦截,现场缴获野生蕙兰1000多棵。

经调查,嫌疑人陈某是浙江人,妻子是凤山镇晒谷石村人,由于常年在外打工,陈某得知野生兰花市场走俏,便找到晒谷石村两名村民帮工,上山偷挖兰草花。

据了解,野生兰花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生物多样性的典型代表,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才能生长。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良的自然生态使我县成为野生兰花的集中区,18属25种蕙兰在我县大面积分布,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野生兰花之乡”。近年来,由于滥采乱挖野生兰花资源的现象屡禁不止,野生兰花正在大量减少,对我县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

目前,陈某已被我县森林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同时,县林业局已将没收的1000多棵兰花运送到天堂寨景区依法实施异地移栽保护,并安排专人进行管护,确保包栽包活。

县林业局局长郭小双表示,野生兰花是罗田的宝贵财富,林业部门对滥采乱挖、盗卖、非法采集野生兰花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是坚决打击,决不心慈手软。罗田是野生兰花之乡,保护兰花,人人有责。我们真诚的希望、请求全县的广大干部群众,在欣赏兰花,享受兰花的芳香的同时,不要忘记爱护兰花、保护兰花,对乱采乱挖野生兰花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林业部门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5052197。

(作者: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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