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9号)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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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9号)

为汲取国内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教训,严防海鲜产品新冠病毒污染传播风险,坚决遏制疫情反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海鲜产品经营管理。全县海鲜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必须“先检测、后上岗”;海鲜产品一律实行“先检测、后入库”,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入库、上市,并实行无害化销毁。购买合格的海鲜产品实行实名登记。全县快递公司暂停海鲜食品快递运输业务。

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格落实经营业主主体责任,在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有序开放复课。未经批准不得复课。

三、深化周三疫情防控活动。每周三全县党员干部集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村(社区),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了解居民身体状况、开展外来人员摸排登记、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对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消杀。各村(社区)也应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坚持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如厕;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使用公筷公勺、采取分餐制。停止举办大规模“升学宴”等聚集性用餐。

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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