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安全“十不准”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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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安全“十不准”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连续强降雨已导致山洪暴发,河库塘堰水满为患,多处出现道路桥梁冲毁及洪涝灾害,县防指已于7月5日22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全县上下正在众志成城、抗洪救灾。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强降雨期间要切实注意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汛期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进入河道行洪区、滞洪区、地灾易发多发区;

二、不准在老旧危房、危墙、广告牌、大树下逗留和避雨;

三、不准下水捕鱼、钓鱼、游泳、洗涤、打捞物资;

四、不准进行高处作业、户外及田间农事活动;

五、不准在河库塘堰边逗留、观望、拍照;

六、不准冒险通过危桥、漫水桥、滑坡路段、积水街道;

七、不准未成年人到水库、河堤、塘堰周边玩耍;

八、不准发表、转发不当言论和视频,散布灾情谣言;

九、不准谎报灾情、瞒报险情;

十、不准在应急处置中擅离职守、消极推诿、违抗命令。

罗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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