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 黄冈市文化艺术基金会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特制定2019年度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指令性文艺创作,包括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和重大现实题材文艺创作、重大文艺演出等。
(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集。
(三)舞蹈作品。
(四)网络视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艺术专题片、网络音频)作品。
(五)文学期刊和文艺类网络传播平台。
(六)直接与文艺精品创作相关的培训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扶持项目必须符合《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扶持的单位(个人)必须是项目版权(著作权)所有者,所有权属多家单位(个人)的,必须持有全体合作者签署的文件。
(三)申报扶持的单位(个人)须提交《办法》第十六条列举的相关资料,以及申报作品样本、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诚信承诺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各一式五份。
三、申报程序、时间
(一)各县(市、区)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所在地党委宣传部申报,由当地党委宣传部受理审核、统一汇总后向市委宣传部申报;市直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市文联申报,由市文联受理审核、统一汇总后向市委宣传部申报。
市文联联系人:杨文斌
联 系 电 话:0713-8359536
电 子 邮 箱:147223244@qq.com
邮 寄 地 址:黄冈市遗爱湖公园风情路文兴阁,黄冈市文联
(二)申报时间自即日起截至2019年12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黄冈市文艺精品(传统艺术类)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
2.黄冈市文艺精品(网络视听类)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
3.诚信承诺书
4.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