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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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

我局对检验报告编号为WH201902294的不合格食品"田食"牌罗田板栗罐头、WH201902295的不合格食品"神农氏"牌糖水板栗罐头的生产环节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罗田县泰发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生产的"田食"牌罗田板栗罐头经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其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标准指标为≤0。05g/kg,实测值为0。14g/kg,抽样单编号:GC19420000486830237,检验报告编号为WH201902294;于2019年4月9日生产的"神农氏"牌糖水板栗罐头经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其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标准指标为≤0。05g/kg,实测值为0。14g/kg,抽样单编号:GC19420000486830238,检验报告编号为WH201902295。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罗田县泰发贸易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鉴于该公司积极主动召回已销售的食品,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法减轻处罚,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神农氏"牌糖水板栗罐头15件,"田食"牌罗田板栗罐头230件;2、没收违法所得2153元;3、罚款50400元。

三、整改情况

罗田县泰发贸易有限公司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主要原因是原料处理过程中使用了焦亚硫酸钠,生产人员未按规定对原料浸泡、漂洗达规定的时长及次数,导致成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限量。公司召开了质量分析会,并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并购置了二氧化硫检测仪器,在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项目之外增加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严格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严格标准生产,确保出厂食品安全。公司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风险控制情况

罗田县泰发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4月9日生产"田食"牌罗田板栗罐头300件,24瓶/件,已销售70件。2019年4月9日生产"神农氏"牌糖水板栗罐头30件,24瓶/件,已销售15件。该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回2019年4月9日生产的"神农氏"牌糖水板栗罐头275瓶;2019年4月9日生产的"田食"牌罗田板栗罐头1104瓶。其余无法召回。

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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