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在线访谈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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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在线访谈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了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贤林同志,就我县的国土资源方面的工作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朱局长,您好!

朱贤林: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与网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进行交流,我县国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你们的支持、关心和参与,在此,我代表县国土资源局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首先请朱局长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县国土资源局近年来的工作情况。

朱贤林:好的,近年来,在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依法行政,实现了“保红线、保发展、保民生”的目标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新业绩。县国土部门先后被授予“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全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全省国土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执法效能考评排名第一、省特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全县“五讲五评五考”综合实绩考核双管单位第一名,项目建设、基层党建、政府目标考核、人才建设、招商引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思想、理论学习等工作被县委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主持人:好的。刚才,我们对县国土资源局的基本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说到这儿,很多网友也想了解一下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以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请朱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朱贤林:好的,县国土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主要是四大职能,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和近年来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具体负责全县国土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籍管理、监督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地价管理、组织勘查、监测和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及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等工作职责。

围绕职能职责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思路,较好地解决了土地瓶颈制约问题。五年来,先后争取省、市土地指标,报批回土地15000多亩,解决了城市建设,园区建设,旅游用地和项目建设用地瓶颈问题。

二是找准结合点,利用土地整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来,积极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达5.7亿元,惠及全县12个乡镇,195个村,约25万群众。

三是坚持严格执法,有效地维护了土地矿产秩序。加大了土地执法力度,三年来,共查办违法案件650宗,涉矿违法案件15宗,批捕7人,行政拘留12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52000平方米,强制复耕面积557.6亩,做到既处事、又处人,有效地维护了全县土地市场秩序。

四是健全服务机制,提升办事效率。我们改革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资源,整合力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办事。特别是,去年12月18日,全县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改变以往“串联”为“并联”模式,缩短了办事时限。

五是强化生态意识,加大矿山综合整治力度。在全县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对矿山进行了综合整治。去年,通过市委、市政府关于矿山综合整治的验收。

六是加大地质公园建设,提升罗田主园区影响力。我们罗田天堂寨是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的主园区,近五年来,我们取得了全国国家地质公园的荣誉称号,去年年底,我们又通过了专家的评审,成功的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提高了罗田旅游的知名度。

七是保护地质环境,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地质灾害群策群防群治力度,建立健全了防灾减灾机制,定期开展巡查活动。积极争取省、市地质灾害治理资金项目达6个,总资金近两千万元,为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了一定贡献。

八是坚持从严管理,队伍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在全系统大力倡导干部职工每天“写百字,读千文,行万步”活动,大力开展每人在农村工作100天,民情日记100篇,帮扶100名困难学生的“三百工程”行动,组织了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篮球比赛、警示教育等各种活动,增强了内部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主持人:好的,接下来我们收集到网友就一些具体的问题,向朱局长请教一下。凤山镇土门坳村有一名姓王的村民,最近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为什么办不了?

朱贤林:这位网友,你好!你问的问题很有代表性,按照中央改革规定,全国统一实行不动产登记证,也就是将分散在房管、林业、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的权证统一到国土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我们罗田县去年12月18日,统一颁发了不动产登记证,今后没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没有林权证,统一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从去年12月18日运行以来,半年时间办理了六千多本不动产登记证。如果你想办不动产证,就凭有效的手续、身份证明,到我们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将在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办证,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加班提速办理。  

主持人:谢谢朱局长,接下来有一位网友留言,他说,他是胜利镇金家河村的村民,他们村正在搞国土整治工程。他家门的一座桥因年久失修已垮了多年,需要重建,去年村干部还带领一些勘测人员来测量过。前几天,他又问村干部,村里干部说:这座桥在规划设计中却没有,他想问一下是怎么回事?

朱贤林:这位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很有代表性,其它乡镇的群众也曾反映过类似的问题,你们金家河村在胜利项目区,总建设规模1.5万亩,我们的国土整治项目对程序要求非常严格,先后要经过选址、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可研和规划设计评审、立项财政投资评审、工程实施、决算评审等16个环节,每个环节国家都有详细的规定,测量范围肯定要大于1.5万亩,所以,有些位于项目边缘的地方,虽然测量了,群众提出了安排工程请求,但在项目区外,并没有布置工程;还有些尽管村、组提出了安排工程的请求,但在财政投资评审环节减掉了,减掉的原因是工程设计的内容超出了土地整治项目设计规范的范围,你所说的那座桥就是这种情况。据了解,你说的那座桥是一座公路桥,有两个村的行人车辆可以在上面通行,对桥的宽度、载重都有严格的要求,宽度一般在7米以上,载重在30吨以上,而我们整治项目中所修的桥都是农村田间的机耕桥,宽度一般在3米左右,载重一般在15吨以下,所以,你说的那座桥,村里提出测绘,但在财政投资评审时还是减掉了。

主持人:好的,感谢这位网友朋友的留言。接着我们看看河铺镇白鹤湾村姓王的村民的留言:县国土局实施的国土整治项目,在该村里整治了村庄,清理了塘堰,还硬化许多水泥路,当地的老百姓非常高兴,而他家住的地方有十多户人家,离你们修的水泥路不远,中间大约有500米的泥巴路,是他们垸里的的唯一交通要道,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我们出行很不方便,能否把你们修的水泥路再延伸500米?

朱贤林::你好!我们国土整治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分五大类:一是土地平整、二是农田水利、三是道路工程、四是村庄整治、五是其它工程。其中农田水利工程要占项目资金的50%以上,也就是说,我们的整治项目主要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修水泥路只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尤其是主要是以修田畈间用于农村耕作的道路,刚才所说的项目中500米的道路,我们的项目通过设计、项目立项、财政投资评审后,这个项目已经进了工程招标,工程招标结束以后,这个项目不能随意的增加,不能随意的减,500米道路不属于项目立项的范围,上级审查部门没有通过,就没有招标,也就不能实施,请群众理解。至于修路的问题,近年来,国家惠农政策很多,有十几个部门都涉及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果我们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不能解决,村组干部可以联系其他十几个相关涉农部门,进行解决类似问题,我们也会力所能及,不遗余力的为农村美丽乡村作贡献。

主持人:好的。下面有个网友提问:他是匡河镇大龙寨村二组人,这几年一直在外打工,今年上半年回家发现,老屋已多处开裂,成为危房,无法居住,所以他便在文斗河村“石匡路”旁准备做一个约120平方的两层楼房,年初,刚把地基打平,倒地脚梁时,匡河土管所的人来了,说是不准他做,还下了停建通知,说是做起来了,也要拆除。他从山头上搬到交通方便的地方,为什么新屋做到一半,不准他做,老屋又要垮,交通又不便,他现在怎么办?

朱贤林:这位网友提到的这个问题非常有代表性,现在农村普遍生活水平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对住房的要求的提高,交通便利,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尽量齐全,这些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土地法对农民建房有严格的要求,农民建房主要受地域限制和土地性质限制。农民建房一般都是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140平方米,利用及未利用地不能超过200平方米,甲村不能到乙村享受集体土地,本村村民必须遵守一户一基制度,从本村迁到本村是可以的,从本村迁到外村不能使用集体土地,都有严格的政策要求。同时,农民建房必须符合规划,近年来,县政府投资大笔资金,对全县400多个村统一村庄规划,哪些地方能建,哪些地方不能建,都要严格按照规划来,你建的房子在路边,既不符合农村宅基地条件,同时也不符合规划,应该是违法建房。国土所下停建通知书,让你停建,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所以,你必须了解土地法、城乡规划法,依法建房,办理手续。

主持人:谢谢朱局长的回答。又有下一位网友的留言:他姓汪,是平湖乡粉壁坳村一位村民,最近,有人找他想把他的承包田租过去,搞驾校训练场,不知道是否可以出租?

朱贤林:这位网友你好!你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及时,也非常有典型性。我要明确的告诉你,你的承包田是不能出租用于训练场建设的,你如果这样做了,你违法,租者也违法。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和政策是有明确规定的:一是承包田是属于耕地,保护耕地是土地管理的核心,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二是用途管制原则,用途管制简单的说就是“农地农用”,不能搞非农、非粮建设。三是法律明确禁止把集体农用地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现在基层有一部分群众,打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旗号,把自己的承包田、地出租用于其他建设,这是对国家农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误读,这个政策有两点是核心:一是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二是农地农用的原则。所以你刚才提到的这种情况与国家法律、政策都是不相符的。最后,也谢谢你对国土工作的理解支持。

主持人:好的,谢谢朱局长。继续看下一条网友留言:他是大崎镇一名村干部,他们村有很好的石材资源,听说白莲乡有的村进行石材开发,不仅村集体富了,而且群众也富了,他们村能不能结合当前的扶贫政策,也搞石材开发?

朱贤林:你好,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有很多人问过。的确,我县石材资源十分丰富,具有储量大、品种多、分布广的特点。但是,国家对石材资源的开采是有很严格的规定:一是《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改变。二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后,国家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越来越严,而矿产资源的开采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带来生态的破坏和环境的影响,所以国家对包括石材在内的矿产资源的开采审批越来越严。三是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自2011年便开展了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石材开采企业只减不增,2011年以后没有新批一家石材开采企业,并且对没有达到整治要求的要逐步关闭。做到“规范开采、集中加工、综合利用、保护环境”。所以,根据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尽管你村石材资源很丰富,但还是不能批准进行石材开发。 尽管全县有很多地方有石材资源,但并不能有资源就要开发利用。

主持人:好的,对网友提出的问题今天暂时回答到这里。我们相信在县国土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们罗田的国土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为了促进县国土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在节目的最后,我们有请朱局长代表县国土局谈一谈下步的工作打算和承诺。

朱贤林: 好的,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监督,特向全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转职能。

二、履职尽责,主动服务惠民生。

三、转变作风,提质增效促发展。

四、落实责任,两学一做树新风。

五、开门纳谏,问计百姓解民难。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监督电话:12336、0713—5103011

主持人:好的,谢谢朱局长。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这一期的《在线访谈》节目时间马上就要结束,今天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贤林同志认真、仔细、热情地回答了网友朋友的留言,在这里,我们再次对朱局长和广大网友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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