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的通告_罗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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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的通告

为整治城市乱象,创建文明交通,维护道路秩序,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罗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17年6月22日起在全县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1、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逆向行驶、超员、闯红灯、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套牌、不购买交强险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3、严厉查处三轮摩托车违反限行规定进入主城区行驶。

4、严厉查处电动三轮、四轮车违规上路行驶。

二、整治期间,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曝光。

三、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市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和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行车,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罗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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